李清泉:大满贯背后的“神奇教练”
时间:2024-08-11  作者:罗莎莎 褚泽言  来源:法治日报
【字体:  

“包揽全省前三!”捷报传来,这样的成绩对徐州代表队的主教练李清泉来说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在2024年度江苏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徐州代表队包揽“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前三名,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获得最佳综合业务知识、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两个单项奖,取得赛事的大满贯。

李清泉,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他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扫黑除恶斗争专门人才库等,先后5次记个人三等功。

“业务竞赛不同于一般的考试比赛,功在平时,不能靠突击。我能做的不是教你们知识,而是帮你们提炼实践经验,整合知识碎片。”这是作为教练的李清泉在集训第一天的开场白。在之后的备赛日子里,李清泉依照这一原则帮选手们打通了“任督二脉”。

“只要把每个案件踏踏实实办好、研究透,把每项工作用心用脑落实到位,所有业务竞赛成绩的获得都能水到渠成。”李清泉将业务竞赛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一对一帮助干警攻克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日常中锤炼提升技能,最终摘得“硕果”。

2007年,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的李清泉穿上了检察蓝,先后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第一检察部、案件管理部、第四检察部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深入研究检察业务,多岗位锻炼,很快成为了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办理了全省首例“VPN”翻墙软件案,后应公安部邀请在全国公安机关网络犯罪培训班上授课,指导办理的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2013年,凭着在工作上的钻劲、韧劲,李清泉参加第四届江苏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获得“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好成绩,成为徐州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条线的首位全省十佳。

“业务竞赛是一次系统梳理积累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好机会。”离开赛场,投身办案,李清泉完成了从积跬步到行千里,自身的办案能力也得到质的升华。经过3年的积淀,他从参赛选手走到幕后成为教练,用丰富的经历为青年干警“引路”。

在2016年举行的第五届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李清泉带队取得一名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两名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优秀文书制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的佳绩,创下了徐州侦查监督条线竞赛历史最佳。因成绩出色,李清泉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选入教练组,参与省院代表队集训备战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

李清泉常对年轻干警说:“业务竞赛不仅仅是一场比赛,更是一面‘镜子’,要发现自己的短板和不足。”2020年,李清泉从侦查监督条线转战到了公诉条线。纵观历届各条线的考核内容,备赛参赛何尝不是一次审视检验自身、观照办案能力的机会?李清泉在日常指导办案中严格要求办案检察官熟悉案件的法条、司法解释、规定、批复,深入研读刑事审判参考和最新的理论学术文献,要形成自己的独立思考体系。

正是这种对每一个案件办理的“苛求”态度,在2020年举办的第八届江苏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李清泉带队取得两名全省十佳公诉人、一名全省优秀公诉人及最佳论辩奖的成绩,系徐州公诉条线业务竞赛历史上取得的最佳成绩。

在领导和同事眼中,李清泉善于思考、勤于学习,且专业能力突出、理论功底深厚。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作为徐州市检察机关扫黑办案件指导组的组长,李清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恶案件的指导把关。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期间,李清泉指导办理或直接参办了中央督导组高度关注的一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其中陈某某涉黑案等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

2014年,李清泉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推荐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帮助工作,参与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事监督立案指导等工作,起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试行)》《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报》等文件。回到岗位后,他又着力分析研判,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徐州市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开展。

如今,李清泉又回到了刑事检察战线,他说:“学习永远在路上,目标永远在前方。”

(本报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褚泽言)

[责任编辑: 贾欣然]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