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厅(也可称经济犯罪检察厅)
时间:2023-05-31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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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厅 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晓津

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刘太宗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卜大军 王文利 王建平 王健 贝金欣 李楠 李薇薇 杨丽

吴楠 罗曦 金威 赵一璠 赵玮 侯若英 俞启泳 阎丽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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